原创:谭家才、张泽宇
本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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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一、RCEP的政府采购章节,有什么亮点?
RCEP政府采购章节是我国首次在多边贸易协定中加入政府采购相关规则。RCEP规定,如果一缔约方政府采购明确向国际竞争开放,其他缔约方应当在根据该缔约方采购原则进行政府采购。这对进一步推动本地区经济一体化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提升各方政府采购管理机制透明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外,RCEP政府采购章节不仅包含了目标、范围、原则、透明度、合作等内容,还增加了审议条款,方便未来完善政府采购章节。
二、RCEP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是什么,和WTO有什么不同之处?
RCEP中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是缔约方中央政府实体实施的政府采购,比如与我们上海市政府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就不在RCEP政府采购章节的适用范围内。RCEP中的中央政府实体由缔约方自行定义或通报。WTO《政府采购协定》中每一参加方在附录1中列出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包括中央政府实体、次中央政府实体以及其他实体。
三、透明度对于政府采购至关重要。RCEP政府采购章节,对于透明度有什么要求?
RCEP要求各缔约方使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可被公开获取,并尽可能使这些信息电子化,比如网站,被公开获取并更新。在RCEP政府采购章节附件一中,列举了包括我国、澳大利亚、文莱、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新西兰和越南共12个国家用于发布透明度信息的纸质或电子方式。
四、RCEP政府采购章节对于缩小缔约方之间的发展差距,有什么特殊规定?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我们刚刚提到的政府采购章节附件一中,共12个国家用于发布透明度信息的纸质或电子方式,而RCEP一共覆盖15个国家,这是因为RCEP规定,政府采购章节的任何规定不得要求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承担与透明度和合作相关的任何义务。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可以受益于缔约方之间的合作。RCEP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包括柬埔寨、老挝和缅甸。
作者简介
谭家才律师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政法学院东盟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专业领域:谭家才律师专注于跨境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跨境投资与贸易以及国际许可与估值、证券与公司融资、数据与网络安全等业务领域。客户涵盖工业互联制造、金融、能源、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含PPP)以及酒店管理等行业。
电子邮箱:jiacai.tan
dentons.cn
张泽宇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教育经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对外贸易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学士与经济学学士学位,并在美国埃墨里大学及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取得法学博士(JD)和硕士学位(LLM),持有中国及美国纽约律师资格。
专业领域:争议解决、证券与公司融资、跨境投资与贸易以及破产重整与清算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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